誰塑造了千面女郎(二)
作者:黃維仁
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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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接上期)
在分析性侵害所造成的影響及如何有效醫治受害者之前,我們必須先定義甚麼叫做“性侵害”?當年紀或權力比較大的人,為了自己性的滿足或性的需要,去侵害了弱者的權益,“性侵害”就成立了。
“性侵害”到底有多普遍呢?據在這領域中極受重視的治療者和學者裘迪士·荷門(Judith Herman)統計:每六個女人當中,就有一個曾受到性侵害。
從臨床的角度來看,因為各類精神症狀而住院的女性之中,有60% 是曾經受過性侵害的。而接受心理治療的女性個案中,大約有40% 是曾經遭性侵害的。可見性侵害對受害者的影響有多大!
[受害彌深]
性侵害被害心靈者受折磨傷害的程度,與以下幾個因素有關:
1、受害時的年紀:受害時的年紀愈小,所受的身心損害愈大。在孩子還沒有發展出語言之前(特別是兩三歲之前)若受到性侵害,雖然說不出來,但那恐怖莫名的情景與情緒卻被藏入記憶深處,將來在與人交往或進入親密關係時很可能會造成很大的困難。
2、雙方年齡差距:侵害者與受害者之間年紀的差距愈大,對受害者的傷害越深。年齡的差距越大,代表著加害者的權勢越大,越能威脅受害者做他們不情願的事。
3、雙方關係親疏:侵害者與受害者之間關係愈親,受害者所受的傷害越大。比方說,女兒被父親亂倫強姦、妹妹被哥哥強暴,傷害會比被師長或外人侵犯更大。因為,家應該是安全、可靠的地方,但受害者卻被以為能夠信賴的人所背叛。
4、受侵害的程度:上文所提的口語、視覺、身體、強暴四種侵害,排在愈後面的,心靈傷害愈大。
5、次數多寡,時間長短:受性侵害的次數越頻繁、時間越久,所帶來的傷害越大。
6、受威脅的程度:受性侵害時受害者感受到的威脅越大就越痛苦。比如說,有些加害者會兇狠地威脅受害者不得張揚,否則就殺害她或她所愛的人。
7、事後是否有人支持接納:受害者越得不到支持接納,傷害就愈大。當受害者向親人或所信任的人吐露苦情時,反遭責怪成挑撥生事,或根本不信她們所說的話,或逼令受害者不得張揚以免破壞家聲,致使受害者有屈不得伸,會令她更痛不欲生。
[主觀感受是關鍵]
以上衡量受害者受傷程度高低的七點因素,是根據一般的情形來分析。然而,主觀與客觀是不一樣的。
比如說:一群人坐車發生同一個車禍,車上每個人對於車禍的感受都不一樣,有人驚惶到事後無法睡覺,再也不敢坐車;但是有人卻依舊泰然自若,好像沒受多大影響似的。所以雖然發生的是同一類事件,但是每個人主觀的感受都可能不一樣。
主觀上所感受到的傷害越大,心理上所受到的創傷也越嚴重,也就更容易衍生種種精神症狀和心理偏差。性侵害當然也是如此。
性侵害的問題,千頭萬緒而又事關重大,有必要更深入的剖析,並提供防治之道。
[何謂性侵害]
性侵害至少包含下麵四個層次:
口語上的侵害:當女人聽到男人對她身體的任何部份做不合適的評論,讓她渾身不舒服時,廣義來說,性侵害已經形成了。
視覺上的侵害:當男人把生殖器突然暴露在女人眼前,或是逼著女人去看黃色影片、書刊、春宮圖畫時,性侵害已經存在。當然不僅限於男人叫女人去看,男人叫男人,或者女人逼著男人去做一些讓他覺得受辱之事,這雖然不常發生,但也屬於性侵害的範圍。重點是“不情願”,重點是“用比較高的權力、比較大的年紀,給受害者造成心理威脅”。
身體上的侵害:權力、年紀比較大的人,不顧對方的拒絕,強行觸摸其身體,要滿足自己性欲或要使對方產生性興奮,這些都算是更加嚴重的性侵犯。
用暴力強迫性交:其實某些大家所熟悉的名人,都曾經是性強暴罪行的受害者。例如名歌星戴安娜·若絲,還有受人尊敬的電視脫口秀主持人奧柏拉·溫菲等等。
[受性侵害者的悲慘世界]
上期個案中的欣欣,在才滿十歲、還相當天真無邪,甚至還沒有進入青春期,性的認同才剛剛開始建立時,就慘遭比她大六歲的親哥哥性侵害。兄妹亂倫的案例,雖然沒有確實的統計,但學界推測,情況相當嚴重。在色情氾濫的現代社會中,當男孩子進入青春期,荷爾蒙衝動起來時,如果沒有很緊密的督導,讓兄妹兩人經常單獨共處一室,出事的比率相當驚人。特別是從小被寵壞的男孩子,更屬高危險群。
以欣欣的個案而言,哥哥經常強暴妹妹,而且持續了至少兩年之久。哥哥還嚴曆地警告妹妹,不許把這事透露出來。最後,母親發現了。當妹妹將心中的苦痛對母親傾訴時,不但未得到母親的支持,反而因重男輕女的觀念,選擇了站在哥哥一邊,不許妹妹張揚。
我們當然瞭解欣欣的母親想保護兒子,其實她心中也非常痛苦。但是,母親毫無擔當、束手無策,讓女兒繼續承擔這種慘無人道的侵害,可以想見欣欣的惶恐和委屈。她信任母親,以為可以從母親那裏得到保護,這下子她發現:她生命中最親愛的兩個人都背叛了她。
這樣子長期而多重的傷害,對欣欣造成什麼心理影響?
首先,欣欣會開始問自己:“到底我是誰?”“我是不是毫無價值的人?”“人與人的關係到底是怎麼回事?”“人是可以信任的嗎?”
因此,性侵害影響欣欣和自己的關係,令她討厭自己、自覺低賤;會影響她和別人的關係,使她沒有辦法再相信任何人;會影響她和外界的關係,因為這世界對她而言不是個可信任的世界;會影響她的人生哲學,讓她行事偏激怪異。
[自我防衛]
在欣欣的個案中,母親放任性虐待繼續發生下去。在這種情況之下,她不敢再抱任何的希望,她的眼淚慢慢地幹了,她的心也慢慢地死了。人心本來是敏銳的,但是傷害太多的時候,就會學習麻木自己,以免再繼續痛下去。
我輔導過一些個案,她們在受欺辱、無法逃離的時候,會想像自己變成床上的那一襲被單,沒有任何感覺;有人身子正受蹂躪時,會把自己想像成牆上的壁紙,麻木不仁;有人會想像自己正魂遊象外,發生在她身上的事,與她無關。
性侵害對受害者的自我觀念和自我價值感帶來很大的傷害。她們常常自覺骯髒、低賤,除了當人家的性工具之外,沒有絲毫價值可言。所以許多受害者經常有自我毀滅的傾向。她們想:既然我是這樣骯髒、低賤,那不如破壞自己、消滅自己好了。
譬如說:她會發生厭食症或暴食症,不是不吃不喝,就是在暴食之後故意使自己嘔吐,或是用酗酒、吸毒、性氾濫來麻醉自己。其實,這些都是“變相的自殺”。
有些人在心理上痛到一個地步,會以刀片或利器割傷腕部、或別人看不見之腹部或腿部,有的甚至還會用火柴燒自己的手,用種種“自殘”的方式,希望藉由外在的疼痛,減少內心的痛苦。這是一種自我防衛的反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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