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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6月14日
馬太福音:5:20-26
5:20 我告訴你們,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,斷不能進天國。」
5:21 「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,說:『不可殺人』;又說:『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。』
5:22 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(有古卷在凡字下加:無緣無故地)向弟兄動怒的,難免受審斷;凡罵弟兄是拉加的,難免公會的審斷;凡罵弟兄是魔利的,難免地獄的火。
5:23 所以,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,
5: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後來獻禮物。
5: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,就趕緊與他和息,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,審判官交付衙役,你就下在監裏了。
5:26 我實在告訴你,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,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。」
渴望:學習主的寬廣在小組中
Ø 主阿!求你讓我有更寬廣的心,在小組中,不隨意動怒及批判
Ø 主阿!我為與我不同的你的孩子來感謝你,因為你創造的獨一無二
Ø 主阿!求你賜下你的眼、心、智慧,讓我用你給我的眼、心、鼻、口、觸覺來品嚐你的奇妙與學習,從中認識你、讚美你
Esther/2007/06/14/早晨的靈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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