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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sther/2009年02月26日


渴望:主說:愛我


讀經:路加福音:九:22-25


9:22 又說:「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,被長老、祭司長、和文士棄絕,並且被殺,第三日復活。」
9:23
耶穌又對眾人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
9:24
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(生命:或譯靈魂;下同)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救了生命。
9:25
人若賺得全世界,卻喪了自己,賠上自己,有甚麼益處呢?



 


我到聖母面前


Ø          我請聖母為我祈禱,我的生命在天父的手中,偏左偏右都有祂的話語引領我。


我到耶穌面前


Ø         我同耶穌在海邊行走,耶穌摟著我的腰,我靠在祂的身上也摟著祂的腰,


Ø         耶穌說:妳可以同我如此親近是因為,妳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隨我,


Ø         耶穌說:我受的苦有多少,妳的罪惡脫落也有多少,因為我的苦承擔了妳的罪,


Ø         耶穌說:我用我的死,替代妳的罪,我用我的愛堅固妳的心,我用我的溫柔讓妳遍嚐萬物的美好,而使妳產生喜樂之泉源,


Ø         耶穌說:當靈魂被玷污了,數億的財產也買不回來,人在世上是享受他已有的,不是不斷的奪取超出他所有的。


我同耶穌到天父面前


Ø          天父抱著我對我說,妳就照著現在的生活與祈禱,妳必不至於羞愧,


Ø          天父用手按著我的頭,祝福我有智慧,祝福我的眼如鷹一樣的跟隨祂,祝福我的耳朵單聽祂的話語,我的唇與寶座連絡我心有耶穌的溫柔,我的情歸屬於耶穌。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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