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sther/ 2012年3月18日
渴望:行動之花-在光中行走
讀經:編下36:14-16 19-23 弗2:4-10 若3:14-21
36:15 耶和華─他們列祖的 神因為愛惜自己的民和他的居所,從早起來差遣使者去警戒他們。
36:16 他們卻嘻笑 神的使者,藐視他的言語,譏誚他的先知,以致耶和華的忿怒向他的百姓發作,無法可救。
2:10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,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,為要叫我們行善,就是 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。
3:21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,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 神而行。」
我到聖母面前
Ø 我對聖母說:請為我祈禱,讓我儆醒在光中行走。儆醒自己心靈與身體沒有神慰的感受,讓自己的時間與生活回在神的旨意與神慰中。
我到耶穌才能面前
Ø 耶穌:不要在意別人的想法與看法,你要更堅定你自己的做事與我之間的關係,不要忘記了,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,如果單屬個人的部分,要勇敢的接受自己。
Ø 我說:我每次跟他說話之後我都會不舒服。
Ø 耶穌:這段時間不要陷入自己沒有收穫的對談,沒有必要的對談,對自己的靈魂與思維都是虧損,碰到血氣與頑埂就可以走了,你能運用的時間已經不多了,要注意自己在學習上時間的運用和記得要做筆記與心得做整理,這是你現在最重要的事。
我到天父面前
Ø 天父:我知道今天接到的電話,讓你心裡不好受,也為難。
Ø 我說:我很高興能接到她的電話,因為她還會想到我,也看到他善良的一面,但是那件事情,我真的有被嚇到。以致於有傷心與錯愕和許多的不解和不捨。
Ø 天父:為她祈禱,妳放心,我會照顧她,一切事情我都知道,我都明白,你的掙扎我也知道,尊重你自己的感受,讓祈禱把烏雲化開,等著彩虹的來臨,我必會保護你,並與妳同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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