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 人 話 語
甘易逢著 明鏡譯
引用http://www.riccibase.com/docfile/rel-ch05.htm
祈禱的領域,廣闊非凡,因為它包括我的一生。
一、祈禱表達天主與我的關係
祈禱是我以思想、言詞、歌聲、行為和態度……表達天主與我的關係。尤其在我內心深處的態度,那是不可言喻的,僅有上主與我才能意識的態度。這是我全神貫注於萬物的內在奧秘。並沉浸其中。我的一生,就是與天主的關係……。
我的祈禱,是我在天主前的方位。總之,我的祈禱,就是我:存在和一切動作,與大主面面相對。這是我個人與天主的關係。也是在團體或修會中與天主的關係。積極的祈禱,使我更深入我與大主的關係|我在天主前的方位。這深入將我個人的生活開展到另一種境界中。開展到天主無限的奧秘中。
祈禱必須包括人類一切的活動方式……,它完全佔據了我。也佔據了我的一生。若我僅是一絲半縷地參與祈禱。就沒有真的際會天主。祈禱並非衣冠楚楚地前往參加儀式……而是以平日的裝束前往……不是去誇耀自己的德行,而是表示「真正的我」。
所以,祈禱也意味著,「整個的我」完全在內……使我能完全地「臨在」這奧秘中,全神貫注於這吸引著我而不可明見的奧秘。
祈禱不是際會自我。而是際會另一位……是基督,也是天主。這另一位與我辯論,與我摶鬥,而我也與祂搏鬥…祂使我從「自我」中解脫出來。
祂使我從「自我」中解脫出來,並使我能對所有的人開放胸懷……祂以私人的關係,率直而猝然的顯示於我……同樣,祂也在他人中顯示於我。
願我的祈禱是真實的,是我個人對天主的態度,而不僅是一種形式上的關係。真正的祈禱,是將自我解脫出來而投身於天主內。
二、祈禱與信仰
各種祈禱皆出自信仰。藉信仰。我知道有天主,藉信仰,我知道基督「在」。由於我相信,才能在別人和自己的生活中,看見並聽見基督。在祈禱申。我設法以人的言語,道出不可見的那一位。以言詞,盡力表達我的信仰。告訴自己所信仰的是什麼,而能觸摸奧秘。以言語、歌聲、行為、思想、情感祈禱,就是以人的方式,表達信仰的天地。這樣我得到臨在奧秘中,也使奧秘臨於我內。
如果我想真正生活在信仰的天地內,就無法逃避人的「形影」。然而信仰本身,時時刻刻提酲我,要我「觸摸」它的真實內容,這超越所有的形影與記號。
信德給我們生活一個最終的動機,是他人所不能體會的……他們無法把握它。宛如遠眺窗外,觀看那些別人所不能看見的事物。我們是由這僅有自己才能體會的動機和堅信引導著。藉著基督,一道從天主來的光明,照耀我們的生活。我們看一切都是來自天主。我們看天主在一切內,而一切也在天主內。這就是我們祈禱的視野。它的深度在於看天主在一切內,而一切也在天主內的能力。
信仰的具體經驗,使超性世界達到它真實的深度。因為信仰的生活,使我們在萬物內體會天主。我們一方面覺察事物的本身,而另一方面也在其中覺察到天主的深奧。
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在信仰內觸摸天主的奧秘。信仰可以變成如此的堅強與活潑。面臨這種經驗時,早已屬於神秘的領域。而這種信仰的方式,也並非少數人的專利品。
可是,使人的經驗與信仰結合,仍是天主的恩賜。在寒夜、荒漠,或純然靜默中也可以尋找天主……這種歷程可能痛苦萬分,使人絕望。但是,人體驗到天主時,也有平安、快樂、歡欣雀躍、如痴如醉的滋味。
直接的經驗,彰顯信德,但無論我們被提升到多高的境界,即使達到與聖愛結合的階段,信仰之光依然引領著我們。因此信仰就是經驗之光。所以,我們還是要藉著信仰,經常全神貫注於這親密而又隱藏的奧祕,這遠遠超過我們所能把握理解的奧秘……。
三、祈禱是童貞的行為
一切受造物都是我奔兩天主的途徑,因而它們都在我的祈禱內。我平日的祈禱,用一切能幫助我接近天主的方法。在禮儀中、書籍內、團體裡,尤其是與幾位朋友較親密的關係,都能幫助我找到天主。祈禱,策動並涉及我整個的人性;從感情刲純粹直觀。這樣,我平日的祈禱,就好像一股其有人性的洪流,沖走了各樣的東西:包括純愛和自私。我朝著天主逐步前進時,一定會與別人發生關係。在尋找或發現天主時,我一點也不孤獨。因為其他與我有親密關係的人們,都臨在於我祈禱的深處。
我們在團體內祈禱,同心協力奔向天主時,會有一種人性的溫暖,成為天主聖愛的標記。這種標記並不常是純美的,然而,它的價值卻是實在的。我們為天主而聚集時,祂就在我們中間。祂臨在於友愛的團體中。團體祈禱,就是邀請基督臨在其中。進一步說,在祂內,團體才會有內聚力。但是,相信團體能使基督臨在,實在是一種臆想……。團體只顯示而不能創迼基督的臨在。我們共集一堂時,基督顯示自己,事實上,祂早已臨在了。基督臨在的增長,是隨著每個人與他人經驗的交流增長。因為對臨在的意識是在交流中增長的。
因此我們朝著天主逐步前進時,與我們的弟兄也有關係。天主的聖愛,在我們愛別人中才表現出來。很少人能說不被任何人所愛。雖然得到的愛是那縻微小,但都足以開啟人心,接受天主的愛。這個微小記號所表現的偉大聖愛,不是人們所能衡量的。如此,我們整個人的生命,都推動我尋找天主。我們全部的感情、力量都參與在內……。然而,祈禱的主要動作,使人單獨的面對天主……不僅單獨,而一切都是赤裸的。他最親密最深奧的內心是單獨的,完全參與在天主的關係中,那麼純潔、赤裸,而基本,這是一個純真的行動。似乎只有天主私人的內蘊,才能參與在這關係中,因此我將它比作純貞的動作。在這基本的關係中,人在天主前,猶如童貞。
當人與人之間有著最親密的「位格關係」時(即如夫婦結合為一的親密關係與永恆責任),甚至達到最高峰的結合時,每個人仍發現自己是單獨的面對天主。此時他們二人的祈禱,是在一個動作內,知己,知彼,也意識到天主的臨在。二人在聯合的動作中,超出互相追求的行動,超出祈禱的本身,各自浸沈於「出神」中,即是在童貞的行為中體會天主。天主為了顯示自己,用了一些標誌,它逐漸超出人的範疇,就某些方面而論,它們越精神化,就越遠離「塵世」,也就越難以「感覺」。與天主接觸的情景是:直觀和深的體會感覺與靈魂的黑夜,不可知之知,不可識之識,以友黝黑中的純光。
整個受造界消失了,再不能成為際會大主的方法。天主啟示自己,我們與祂面面相會,不再需要媒介物。這是最完美的祈禱,純粹的童貞行為。
獨身生活,引導人們朝向人與天主間的「位格關係」。果真如此,奉獻於天主的人也不再自主地支配戀愛的關係。因為他心靈的深處,完全被天主所佔有,而這與天主單獨的結合,不受他入的干擾。婚姻生活通常是建立在遂漸深入的關係中,從身體的結合,進而至心靈深處的結合,以致與天主結合。二人彼此相愛時,試圖在擁抱中把握對方心靈的深處。不幸很少人能夠成功,這也就是使他們痛苦與孤獨的原因。
與天主結合時,祂佔有了我們的深處。慢慢地「整個的我」體會到,所有屬於我們的一切;靈魂與感官,都朝向這內在的佔有。我們整個的生命,即使身體髮膚也該表示出這種結合。因此不應過分追求人性的情愛。以上所提及的結合,雖然人沒有知覺,也不能體驗,但它仍然存在。我捫奉獻給天主時,即是獻上此願:願天主在我們心靈深處,佔有並引導我們。聖召的奧秘,即是天主由內在而非外在的把握我們。我的最深處參與在這個結合中,信仰使我與此事實連繫。整個的我,無論是表面或內在的,都應該完全導向這事實;從內在導向此目標。如此,我們整個生命的事實,無論偉大或鄙陋,永遠或短暫,都被天主對我們的佔有所照明啟發。
四、祈禱需要時間
我們常說應該不斷的祈禱,然而我們也應該有一定的祈禱時間。祈禱應佔有我的一生,猶如光輝射透萬物,使某透明可愛。祈禱的時刻,恰似明珠,閃爍於萬丈金光中。許多人為祈禱花時間感到猶豫,或乾脆拒絕祈禱。他們說:「祈禱沒有用處」。祈禱是我與天主關係的表達,而天主是與我親密的人中最親密的一位……給祂一些時間,就是表明「我」屬於祂。撥出時間,即是獻出自己。如果我不喜歡一位有求於我的人,就不會給他任何時間。所以,時間就是興趣、關懷、與愛心的一種標記。真誠獻出的時間。使人的臨在有深度。我的身體、心靈.與精神,全在我獻出的時間……我整個臨在的時間,表達我整個的奉獻。對自己所喜愛的人,總有辦法撥出時間……。這時刻,人不會再說自己太忙,或說這事對我沒有用處。我們暫且將這些常見的異議,擱置一旁。例如:花時間祈禱是毫無益處,或我們太忙了。
此外,獻出時間,並不是說我們要花費很多時間。我們抽出一段時間,無論多短,此一時刻就是整個的我在天主面前。我們所以覺得難於奉獻這點時間,是因為這個愛我而我也愛祂的天主,既然看不見,也又摸不著的原故。然而,藉著信仰,我看見祂,並觸摸到祂,我與祂結合,我也愛祂……。因此,我該為這愛獻出一些時間,否則天主的愛不能在我的感情、思想與生命中得到它的表現;它只是一遙遠的愛,凌駕於另一個天地─與我毫無關係的天地。將信仰的生活,溶化於日常的生活中,需要經年累月地與天主有親密的關係。所以需要一日復一日地撥出時間祈禱。撥出時間,就是為建立親密的關係。如果丈夫下班回家,拒絕給妻子一些她所希望的陪伴與談心的時間,你將認為如何?這些長時間的同在,孕育出真正的親密。長期且寧靜地同在,讓人的心靈晶瑩透澈,愛情煥發。如此,祈禱的時間─長久祈禱的時間,使人認識自己和天主。時間一獻給主,便奠定了一日的氣氛…親密而又簡單,充滿著愛的關懷氣氛。所以,撥出時間祈禱,主要的目的,不是為了儲藏精神力量,準備一日內的消耗。這種注視天主的時間,使我們由內修的體驗中覺察出我們與天主結合的事實。久而久之,這種內修的經驗,如同我與世界、與人之間的關係一樣具體。有時,我們應當撥出較長的時間與天主同在,與基督同在,並與人們內在世界相結合。這種長久而不計較地獻出的時間,是偉大愛情的表示……。
此外,處身於匆忙與狂熱的活動中,應該知道如何在餖暫的片刻內,以整個人的深度,臨在奧蹟中。什麼時候獻出時間呢?倒無所謂,只要你找出時間獻出就好了。有些人說找不出時間給天主,但卻給人很多的時間……這是散漫、無深度、也無內在力的時間,不能給人帶來什麼。不是獻出時間,也不是尋回時間,只是浪費時間……。注意別人的習慣,幫助我們注意天主。但是關心天主,更幫助我們關心別人。在與人來往上所消耗的時間中,抽出一些,與天主接觸,使時間重獲意義,直到完全意識到與天主的關係時,然後再分給別人。抽出一點時間,將一切置於天主的光照下,……那麼,那些為我是重如泰山的瑣事,也會消失,而重新獲得事情真正的份量……真正的問題才會出現。說來說去,還是得花費時間,因為一個人的觀點,並非幾分幾秒,或受理智推論的影響就能改變的……當我全神貫注於現世─一切環繞在我左右的世物,尤其是在人間,我以整個的深度臨在此時刻內。久而久之,我所獻身於祂的那一位,就會在此事實中,顯示自己。這種體驗開始於信仰中,逐漸成為神秘經驗中的臨在。如果我相信,我所信仰的那一位便會顯示給我……但這可能需要經過漫長的歲月,長久的等待後才能實現。
五、發現源頭
通常我們在信仰中認識天主,也就是以見證為基礎的「客觀」知識。對我們來說,這種知識並非是由直接的經驗得來的。我們以人的方式,描述天主及其奧理。這種描述仍然是依據教會的傳授。在祈禱中。我們是與那位未曾謀面,未宙聽見,也許是我們的心靈與理智未曾知覺的那一位。建立關係。我的信仰越活潑,越會具體地在我的生活中表達出來。在我具體的生活中,我一天比一天更實在的體驗到天主的活動。因此我能說,我在信仰中觸及奧理的真相。但這接觸、這關係、這把握,比起目前的體驗來,仍屬一種希望。在信仰中,我們尋找神晤與神見。
信仰越發生動活潑,則接觸與享見天主的願望也越發強烈地燃燒我的心。在信仰中,我們努力朝兩天主,然而,在信仰尚未成為神晤與神見以前。我們的生活仍是痛苦的。信仰可能推動我們整個的生命,包含平日的工作與祈禱,但我的理智與心靈尚未察覺這奧理。唯有深沈無言的願望。使人窺見天主新的臨近。臨在的呈現,時緩時急,或在心靈以內,或在心靈以外。人的注意力喚起且懸止。人經驗到與他相異的另一位臨在……神秘的臨在,是不能以言語描述的。所有的思想停止在全神貫注中,這就是出神的初步。然而臨在是那麼的輕盈。好似一陣清風,就能一掃而盡。想像力停止,脈搏輕快柔和,一切感情彷彿息滅了。人以一種深奧,且全然安寧的靜默,整倜的在這新的臨在中。這就是人們所謂安謐的祈禱。期待著,但已經是圓滿的臨在。在經驗中,體會到有另一位,如同任何人際關係一樣的直接。臨在的深度變成如此的有力,使整個的人浸沈於其中。在信仰的光照下。這臨在成為天主的臨在與愛的新標記。靈魂滿被光輝,完全憩息於愛我們的那位內。從我們心靈的深處,洋溢著熱烈的歡愉,充滿著我們的感覺、感情及理智。這種與天主的際會,可視為神秘經驗的初步。經驗繼續發展著,這臨在變得非常活潑。從它內散發拑一股能力,這能力的活動使靈魂無法拒絕而不接受。人的感情,也是隨著同樣的途徑發展。先是臨在時的甜蜜,緊接著就是活潑的交流─充滿著生命的交流。雙方各自感覺到被對方情感所散發出的活力所把捉。內修經驗增長,人慼覺完全為天主的聖化活動所把捉。這是一永無止境的生命交流,在交流中,人超越行動,為達到存有本身。人體會到如何來自天主,並將自己轉向祂,把自己獻給祂。人被天主擒獲。
天人之間,產生活潑的交流,關係愈形深刻。一種未曾達到的親密深度建立起來,因為天主在人的根底行動。人體會他的存在,他的機能,他的一切……如何整個的來自天主。這種親密關係的增長,同時顯示出天主的偉大,祂的遙不可及,祂的不能理解雖然如此,在逐漸親密的結合中,消弭了這個距離。最後,越過天主的臨在,以及祂的把捉,開啟了天人結合之道。
天主在人心靈至深之處,使人明白祂如何與人合而為一。……為達到這極結合的巔峰,人是孤獨的;他必須破釜沉舟……將自己委身於大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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