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sther/2009年04月22日
渴望:就近光
讀經:約翰福音:三:16-21
3:16 「 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
3:17 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(或譯:審判世人;下同)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
3:18 信他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。
3:19 光來到世間,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,不愛光,倒愛黑暗,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。
3:20 凡作惡的便恨光,並不來就光,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。
3:21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,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 神而行。」
我到聖母的面前
Ø 我請聖母,為我祈禱,讓我的生命能就光,也幫助我同聖母,為我自己的生命、為我的家人、為世界不就光的人祈禱,並教導我如何祈禱。
我到耶穌面前
Ø 我同耶穌在山上走著,耶穌牽著我,我摟著耶穌同行,最後我整個人抱住耶穌,緊緊的抱住耶穌,耶穌用手撫摸著我的頭,讓我在祂懷中一些時候。
Ø 耶穌找了一個地方坐下來,讓我將頭靠在祂懷中,
Ø 耶穌說:『我是妳的家人,你還記得神父說:神已經給你一個家了』
Ø 耶穌說:『你肉身的家如同我肉身的家,妳是天主的女兒,我經歷苦難,妳也要經歷苦難,我得勝了,妳也要得勝,去幫助在黑暗中的人得見天主,是這個家的責任。
耶穌同我到天父的寶座前
Ø 我同耶穌一路走著要到天父的寶座前,我看到眾多的天使,遍及整個空間,讚頌天主,並為地上的人祈禱,我同耶穌一直走到天父的面前。
Ø 我站在天父的面前,我看到十字架的光芒照耀我,天父說:到我跟前來,
Ø 我對天父說:『我有罪』,有人來為我整理頭髮,並為我穿上白衣,
Ø 天父說:『女兒進前來』
Ø 我慢慢的靠近天父,光芒進到我的身體,我的身體有了一些反應。
Ø 天父用手按住我的胸口說:『我醫治妳的傷痛,天父用手按住我的頭說:我除去妳的記憶』
Ø 天父說:『妳要記得,妳是我的女兒』
Ø 我想起了我作『神操』時,面對『兩旗默想』時,我無法抉擇時,天父對我說:『如果你是王的女兒,妳不為王的國土征戰嗎?我記得我當時回答天父的話。
Ø 我對天父說:『我知道祢的意思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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