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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sther/ 2011年11月03日
渴望:頌神之花
讀經:羅14:7-12 瑪15:1-10
14:11 經上寫著:主說: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:萬膝必向我跪拜;萬口必向我承認。
14:12 這樣看來,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 神面前說明。
15:10 我告訴你們,一個罪人悔改,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。」
我到聖母面前
Ø 我對聖母說:請為我祈禱,每樣事情的交託在主手中,並讓身心靈如同滑鼠和魚一樣,可起安靜、等候主的線前進。
我到耶穌面前
Ø 耶穌:妳走到如今我已經很滿意了,我喜歡你的單純與坦然,那也是妳的得救,可以靠近我的寶藏,接下來增長智慧,妳就有神的身量了。
我到天父面前
Ø 天父親親我的額頭說:女兒!不要怕,就這樣繼續下去,繼續祈禱,繼續單純跟我在一起,單純祈禱,單純行事,我必與妳同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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