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sther/ 2011年12月24日
渴望:榮福之花-15
讀經:依62:1-5 宗13:16-17 22-25 瑪1:1-25
62:4 你必不再稱為「撇棄的」;你的地也不再稱為「荒涼的」。你卻要稱為「我所喜悅的」;你的地也必稱為「有夫之婦」。因為耶和華喜悅你,你的地也必歸他。
1:23 說:必有童女懷孕生子;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。(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「 神與我們同在」。)
我到聖母面前
Ø 我對聖母說:請為我祈禱,行事做人、思想皆在主懷中,成為他所喜悅的兒女及妻子。
我到耶穌面前
Ø 耶穌:妳讓他過一個不一樣的聖誕節,也傳進了我的呼召,傳達我的愛,妳看見了他喜悅,也看見我的喜悅,我無時無刻在做呼召的工作,妳願意與我同行嗎?
Ø 我說:我願意,雖然我的思想和肉體常遠離你,但是我心理知道,我的生命在於祢。
Ø 耶穌:妳越是這樣,我越愛妳,我的兒女也更能體會妳的愛,而妳也會表達我的愛,妳知道我最喜歡妳哪一點嗎?我喜歡妳不竊取我的榮耀,妳不斷不斷想要告訴世人泉源在哪裡,妳找了一堆知識,內心一直想如何用生活、美告訴世人,我在哪裡,但是妳放棄了,因為妳覺得妳的能力不足,光芒不夠,身體不堪負荷,但女兒阿!我喜悅你的心。我的眼不斷不斷的看見妳到處奔跑,到處尋找,最後妳放棄了,妳終於回到我懷中,去得取我的愛情。
Ø 耶穌:是阿!女兒阿!愛情才是泉源,愛情可以綻放光芒,愛情可以迸出水源,女兒阿!妳溫暖了我的心,也溫暖了別人的心。
我到天父面前
Ø 天父:天父擁抱我說:今天耶穌誕生了,妳喜歡甚麼禮物。
Ø 我說:我要一個永遠愛我支持我的地上愛我的人,像別人訴說的一樣,堅定不移可以寫下文章的那一份愛,除了祢之外,我想要那一份感受。
Ø 天父:有我還不夠嗎?
Ø 我嘟著嘴吧!神師說可以跟你說的阿!呵呵!我求求看囉!
Ø 天父:天父捏捏我的臉說:妳呀!總是不知足喔!
Ø 我撒嬌的說:別人有祢,也有這個阿,輸人不輸陣呀!
Ø 天父:天父抱著我,親吻我的額頭,女兒阿!你受苦也夠了,你渴望的,我必給你成就,再告訴我你一個願望。
Ø 我說:一生一世以祢為中心,並專心明白做祢要我做的事,且不斷在你要我做的事成長,還有專心敬拜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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